湖北契税优惠跟着合同走

时间:2008年10月23日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经理人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日前,武汉市国土房产局公布楼市新政实施细则,本次契税调整将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11月1日以前签购房合同的,按以前的标准交契税,以后买的按新标准交。

    据介绍,由于武汉市契税标准调整过多次,不同时间段标准不同。具体为:今年2月1日前签订购房合同,按单价5500元/平方米、总价70万元及别墅的分界线,高档房和普通房分别征收4%和2%的契税;今年2月1日—10月31日签订购买合同的,以单价5700元/平方米、总价80万元及别墅的分界线,高档房和普通房分别征收4%和2%的契税;11月1日以后签订购买合同的,按房屋不同档次,分别按4%、3%、1.5%或1%征收契税。

    另外,二手房满两年交易免营业税和个税,以房产证上的时间为准。已装修的商品住房以扣除其装修成本后的余额作为价格界定依据,但计算相关税费时不得扣除其装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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