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市局各单位和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确保2006“管理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市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暨“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委员会(详见附件1)负责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考核办公室承担考核的日常工作。
二、考核原则
(一)实事求是、效率优先。对机关各单位工作进行分解量化,合理确定岗位目标,通过综合考核反映和评价各单位工作风貌和工作实绩。
(二)有效有用、鼓励创新。以目标考核促工作落实,设立特别加分项目,倡导鼓励各单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激发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
(三)奖惩结合、激励促进。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先进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在机关建立起有效有序的竞争激励机制,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造力、责任心。
三、考核对象
市局机关各科室、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分为基本考核项目和特别加、扣分项目。实行百分制考核。基本考核项目100分,其中公共目标40分,单位工作目标40分,集中评议20分。
(一)公共目标。对机关带有共性的工作内容的考核。包括纪律作风(5分)、会议和集体活动(5分)、政治业务学习(5分)、安全卫生(5分)、工作配合(10分)、工作调研(5分)、内部网站(5分)等7个方面,考核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标准,考核委员会审定通过(详见附件2)。
(二)单位工作目标。对各单位全年工作情况的考核。年初各单位根据市局工作要点和本单位职责范围制定(详见附件3),经分管局领导审阅,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或局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年度内需要纳入单位工作目标考核的其他工作,由局长办公会或党组会研究决定。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形式包括局领导评议、机关各单位评议,局领导评议分值占集体评议总分的30%,单位负责人评议分值占评议总分的70%。评议内容包括单位职责范围内工作、全局性重点工作和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的其他工作。
(三)集中评议内容。主要根据工作业绩(8分)、工作作风(4分)、工作配合(4分)、工作创新(4分)等方面对各单位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分领导评议和机关各单位评议。局领导评议分值占评议总分的30%,单位负责人评议分值占评议总分的70%。
(四)特别加分项目。指有较大影响的创新性工作和获得上级部门和领导认可的工作。考核办公室负责汇总,考核委员会审定通过(详见附件4)。
(五)特别扣分项目。指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违反计划生育、廉政规定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考核办公室负责汇总,考核委员会审定通过(详见附件5)。
五、考核方法、步骤
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年终汇总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一)公共目标考核。根据考核的具体内容,分别由各责任单位负责日常考核,定期公布结果,并按要求及时将考核结果报考核办公室。实行扣分考核的6个项目,以扣完本项分值为止。其中,工作配合每月评议一次,由局党组成员和各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议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按4:3:2:1的比例换算得分,每月公布一次评议结果,年终统计汇总形成工作配合评议得分。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公共目标考核项目的单位,经局领导批准,按平均分计算。
(二)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各单位每季度汇报一次工作进展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并进行由局党组成员和各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集体评议,对照各单位制定的工作目标及扣分标准,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不同名次,按相应的系数折算出分值,年终统计汇总形成工作目标考核集体评议结果。
(三)年终集中评议。年终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述职,汇报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结束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形成对各单位的评议结果;局党组成员对机关各单位评议打分,形成局领导评议结果。领导评议、机关各单位评议均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对照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依据扣分标准,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不同名次,按相应的系数折算出分值,形成集中评议结果。
(四)特别加分。由各单位根据特别加分项目及标准,年度终了5日内正式申报,提供原始材料,考核办公室进行汇总、核实,提交考核委员会审定。
(五)特别扣分。由相关责任单位(含局领导)根据特别扣分项目及标准,年度终了5日内报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进行核实确认,提交考核委员会审定。
六、考核结果的落实及复核
考核办公室要坚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切实做好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要主动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对每一阶段、每一步骤、每一项目的考核结果都将以适当的形式及时予以公开,增强工作透明性,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目标管理考核公正客观。
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情况,对各单位形成主导考核意见,提报局党组,并将其考核情况反馈到本单位。局党组研究确定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并在局机关予以公示。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在切实配合责任单位做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本单位的内部目标管理考核。要建立内部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制定本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分解工作目标,实行岗责结合,并对本单位每名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议,以工作绩效作为考核依据,并将考核结果与推荐先进个人、与个人年度奖金发放挂钩,以起到激励先进的作用。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考核结果负总责。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考核结果公示2日内书面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由考核委员会裁定。
七、考核奖励
机关各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创优和实行奖惩的主要依据。
(一)考核综合得分达到优秀分值的单位(一般为90分以上)为市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市局予以表彰奖励。
(二)设立目标管理考核奖(年终奖金),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的各单位奖金系数发放。
八、考核人员组成
市局机关考核办公室为考核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市局各单位负责人参与机关考核工作。监察室负责对考核结果产生全过程的监督。
九、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06年1月1日起实行。
附件:1.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名单
2.2006年市局机关公共目标考核内容及标准
3.2006年市局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及标准
4.2006年市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特别加分项目及标准
5.2006年市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特别扣分项目及标准
6.市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操作办法
7.名次得分折算系数表
附件1:
市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暨“管理年”活动
检查评比委员会名单
主任: 杜筱军
副主任:郭乃忠张文忠李晓冬周书华郭世峰
下设考核办公室,周书华同志兼考核办公室主任,许兴海同志为考核办公室副主任。
考核办公室成员:许兴海、门贵斌、孙守星、祁爱华、牛春风、孙得志、吴建华、单玉晶、韩冀闽、高咏华、刘庆海、井春峰、柳斌、曲雁冰、郭宪银、李卫华、王福州等同志为成员。
附件2:
2006年市局机关公共目标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形式及扣分标准
组织领导
纪律作风
(5分)
上班纪律(3分)
无故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05分,无故旷工一天每人扣0.1分。
组织人事科按有关规定负责日常考核,每月公布一次,每半年报考核办公室。
请销假情况(2分)
未按规定请销假的,每人次扣0.05分。
会议和集体活动
(5分)
参加会议和集体活动情况(5分)
未按要求参加统一组织的会议和集体活动的,每人次扣0.05分。
承办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日常考核,定期公布,每半年报考核办公室。
政治业务
学习
(5分)
参加市局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5分)
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学习的,每人次扣0.05分。
责任科室按有关规定负责日常考核,定期公布,每半年报考核办公室。
政治业务考试情况(1分)
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参加考试的,每人次扣0.1分。
安全卫生
(5分)
值班情况(1分)
值班人员脱岗的,每人次扣0.2分。
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日常考核,年终报考核办公室。
办公室安全情况(2分)
下班后办公室未锁门、未关灯或未关空调的,每次扣0.1分(加班除外)。
办公室卫生情况(2分)
按照卫生评比办法,检查评比连续两次倒数第一名的,每次扣0.2分。
工作配合
情况
(10分)
各单位工作配合情况(10分)
每月对各单位的工作配合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考核办公室组织,每月考核一次。
工作调研
(5分)
报送数量(3分)
每年至少报送信息调研2篇,每少一篇扣1.5分
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负责日常考核,每半年报考核办公室。
报送质量(2分)
每年至少被市局办公室采用1篇,每少一篇扣2分。
内网建设
(5分)
组织领导(0.5分)
没有网站管理员的扣0.1分,没有明确负责人的扣0.2分。
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负责日常考核,每月公布一次考核情况,每半年报考核办公室。
页面内容(0.5分)
页面中负责的内容,每缺少一项扣0.5分。
内容更新(3分)
未按规定的时限更新网页内容的,每次扣0.2分。
审核把关(0.5分)
因未把关或者把关不严造成恶劣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
网站使用(0.5分)
未及时查看网上通知和文件的,每发现一次扣0.2分,耽误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附件4:
2006年市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特别加分项目及标准
一、年内单位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国税务系统综合性会议(全国税收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局长会议)上作典型介绍的,加4分;在全省地税系统综合性会议(全省地税工作会议、全省地税局长会议)、全市综合性会议(全市财税工作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介绍的,加2分。
二、年内单位工作经验做法被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以正式文件(国税党发、国税发、国税办发、国税函和鲁委发、鲁委办发、鲁政发、鲁政办发)推广的,加4分;被省地税局、市委、市政府以正式文件(鲁地税党发、鲁地税发、鲁地税办发、德发、德办发、德政发、鲁政办发)推广的,加2分。
三、在一季度“管理年”活动机关工作目标展评中进入前7名的,加0.2分;在省局和市局“管理年”活动征文比赛中,获得省局一等奖的,加2分,获得省局二等奖的,加1分,获得市局一等奖的,加0.5分,获得市局二等奖的,加0.2分。
四、年内单位工作经验做法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有书面批示的,加4分;被省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书面批示的,加2分。
五、年内单位工作做法得到省局肯定并以省局名义在我市召开现场会,在全省地税系统推广的,加2分。
六、在省局组织开展的各类省级能手选拔考试中,凭考试成绩进入省局规定名次的,每人次加0.2分。
七、其他加分项目及标准由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确定。
附件5:
2006年市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特别扣分项目及标准
一、本单位工作受到省局和市局通报批评的,分别扣2分、1分。
二、因工作不力、管理不善发生责任事件,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全局工作的,每次扣2分。
三、违反廉政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扣2分;所在单位有判刑的,取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优资格,并扣所在单位5分。
四、上述问题出现漏报、瞒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对相应责任单位扣2分。
五、在省局对应科室目标管理考核中被扣分的,相应扣分。
六、其他扣分项目及标准由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确定。
附件6:
市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操作办法
为切实做好2006年度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确保这项工作的客观公正和顺利开展,现制定如下具体操作办法:
一、公共目标考核部分。纪律作风、会议和集体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安全卫生、工作调研、内部网站等6个方面由各责任单位负责日常考核,并于每半年终了10日内,将日常考核结果,报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工作配合评议每月局务会结束后进行,由局党组成员和各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考核办公室负责测评票的印制、发放、收集,考核办公室与监察室一同负责测评票的统计。每月测评结果经局长批准后,予以公布。年度终了后由考核办公室负责及时换算成全年得分。
二、工作目标考核部分。工作目标考核集体评议每季度进行一次(局务会结束后),由局党组成员和各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考核办公室负责测评票的印制、发放、收集,考核办公室与监察室一同负责测评票的统计。每季度测评结果经局长批准后,予以公布。年度终了后由考核办公室负责换算成全年得分。
三、年终集中评议部分。年终集中评议在年度述职报告结束后进行,由局党组成员和各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考核办公室负责测评票的印制、发放、收集,考核办公室与监察室一同负责测评票的统计。年终由考核办公室负责换算成全年得分。
四、特别加扣分部分。特别加分申请、特别扣分认定,由市局各单位根据《××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年度终了5日内提出申请,报考核办公室,提交考核委员会审定。
五、考核结果的产生。根据公共目标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终集中评议、特别加扣分等各个考核项目,年度终了后由考核办公室与监察室共同负责对各个被考核单位的考核总体得分进行换算和汇总,并提交考核委员会和局党组审定,同时反馈到本单位。局党组研究确定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并在局机关予以公示。
六、考核结果的复核。各单位对考核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2日内书面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并由考核委员会裁定。
七、考核结果的公布。根据局党组研究的意见,考核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以及各单项考核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及时以予公布。
八、本办法由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