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财税征管工作会议精神和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协税护税工作的意见》(惠府发〔2007〕12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社会综合治税能力,促进我区经济协调、健康、快速发展,现就在全区开展协税护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完善机制、规范管理为抓手,贯彻公平税负原则,推进依法治税,切实维护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通过开展协税护税工作,加强税源分析,清理税收政策,健全行业台帐,强化征管重点,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不断做大全区各级财政“蛋糕”。 二、工作对象 凡在我区范围内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均是协税护税的工作对象。重点抓好两个方面:一是重点检查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非税收入以及土地出让金。二是重点检查高消耗、高污染、高危险、低产出、低效益的“三高两低”企业,小化工、小钢铁、小印染、小电镀、小水泥的“五小”企业以及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年销售额超亿元的企业。 三、工作职责 协税护税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确保协税护税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区发改局:要及时向财政税务部门通报项目立项信息,建立好项目信息资源库,掌握并提供新开工项目的属地和开工时间,协助财政税务部门加强对新开工项目的征管工作。 区经贸局:要积极做好与各协税护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提供技改项目信息,针对税收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在工作中予以积极推进,遇到实际问题,要督促执法部门认真查处。 区财政局:要协助税务部门做好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做好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积极提供有关税源信息,反映税收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区房管局:要协助财政税务部门提供房屋产权转让、出租等信息,在发放房产证时,认真查验房屋销售发票,严格把好契税协征关。 区建设局:要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清理工作,提供竣工项目和建筑运输信息,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建筑项目税收的协管工作。 区公、检、法部门:要协助税务部门做好预防涉税犯罪的税法宣传工作和打击偷抗税工作,公安分局要积极协助税务部门开展税收专项整治活动,检察院要每月提供经济案件涉税信息,法院要协助税务部门实施税款和处罚强制执行措施。 **工商局:要按月向税务部门提供企业工商登记及报歇信息,协助做好对严重违法经营户的强制性管理措施。 区国土分局:要按月向财政、税务部门提供土地出让、批租、转让等信息,做好代征土地转让中的土地增值税和土地契税代征工作。 各镇(街道)、开发区协税护税工作领导小组:要大力宣传协税护税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全民参与、上下联动的良好氛围;要组织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建立辖区项目数据库,实行跟踪管理;要根据国税、地税部门对漏征漏户的清理情况,抓好本地企业就地开票工作,确保运输企业在本地开票、本地纳税,做好建筑工程项目代征协征运输税收工作;要抓好房屋出租税收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加强对出租户的管理,力争征足收齐出租户税收,认真做好房地产公司新出售商品房及有关二手房的纳税发证督查、催缴工作。 四、工作内容 1.健全组织机构。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明确分工领导,成立协税护税工作组,由各镇(街道)、开发区经贸站、财政所负责具体工作。区镇两级要积极沟通,加强协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形成运行有效的网络机制。 2.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宣传依法纳税和协税护税的重要性、必要性,使依法纳税成为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个人的自觉行动,努力形成政府管税护税、社会协税、群众助税的新局面,营造纳税有责、纳税光荣的良好氛围。 3.开展调查摸底。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属地征管原则,制订工作方案,划片分村组织力量进行拉网普查,对在我区范围内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经营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都要进行详细检查登记,防止税源流失。 4.建立行业台帐。区协税护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对重点纳税户和纳税情况异常的纳税对象要建立好相关台帐;镇级协税护税工作组要按月上报资料,动态掌握协税护税对象的有关情况,为追踪调查提供依据。 5.开展自查自纠。区协税护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组织各自条线和辖区内的协税护税工作对象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自查自纠,采取纳税人自查,条线部门、当地政府协查的方式对历年税收申报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对在规定期限内补足瞒报、漏报税额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单位和个人给予从宽或不予追究处理。 6.开展联合检查。区协税护税工作领导小组将利用两个月时间组织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协税护税工作组对全区范围内相关对象采取听取汇报、检查会计报表、核查税务申报记录等形式进行联合检查,对自查自纠效果不明显、欺上瞒下等问题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行业治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社会监督的原则,制订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案,依法实施,积极推进,确保本地区、本部门协税护税工作取得实效。 2.健全运作机制。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协税护税成员单位例会制度和联络员工作联系制度,按月定期分析协税护税工作形势,通报协税护税工作情况,充分发挥方方面面的作用,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协调配合。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积极分析当前协税护税工作的形势,研究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依据各自职责,发挥职能优势,主动加强横向沟通协作,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4.落实目标责任。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目标的分解落实,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区协税护税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考核,将考核成绩作为对相关部门和领导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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