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区国税系统纳税服务意识,细化纳税服务举措,提升纳税服务效能,更好地发挥税收在**“加快调结构、加速促提升”中的职能作用,在**跨越发展中展示国税作为,树立国税形象,体现国税效能,经区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国税系统深入开展“服务跨越发展国税励志先行”主题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主题活动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跨越发展、实现后发先至”为目标,从区委区政府、纳税人、社会各界最关心的问题、最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当前最重要的问题入手,全面落实“四全两效一品牌”,树立税收服务是核心业务的理念,进一步发挥国税部门的职能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落实“服务跨越发展,国税励志先行”主题活动,深化纳税服务,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在**跨越发展的进程中,全力以赴、奋力作为,争当推进跨越发展的排头兵。 二、主题活动主要内容 以“**跨越发展需要国税部门做什么?国税部门在推进跨越发展过程中还能多做些什么?我们怎么样创新地去做好服务工作?”为出点,全局主要围绕以下六个重点内容开展“服务跨越发展,国税励志先行”主题活动。 (一)提供“挂钩式”服务:为全区重点项目的推进保驾护航 积极主动地参与全区重点项目建设,从项目引进到项目落户投产,从特大项目到重点项目,做到全程参与,主动服务,为全区重点项目投资提供科学、优质的保障服务。 1、加强与发改委、经贸委等部门的联系,全面准确掌握全区特大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掌握新建、在(续)建等项目最新发展进度。 2、对全区重点项目实行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对特大项目,实行区局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对重点项目实行局领导、机关科室、基层单位三级挂钩联系制度。明确专门部门和责任人员,对重点项目逐一制定服务计划和措施,做到及时跟踪、主动界入、随时服务。 3、组建重点项目服务专家团队,主动参与重点项目的事前目标的筹划、事中涉税事项的辅导、事后税收效益的监控和评价,对重点项目提供更具个性化、更为周到的服务。 4、建立项目税源评估指标体系。运用国税部门信息优势,从税收的专业角度,建立不局限于资金投入总量、资金到位率等指标的税源指标评估模型。将销售额、利润、税收、用工数量等后续贡献率指标,与土地出让、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等相关优惠措施一系列指标结合,对重点项目,在落户后可能形成的经济效益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进行综合分析和前景预判。 5、建立项目税源评估报告制度。根据税源评估预判的结果,主动为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具统一、规范的《税源评估报告书》,为各级党委政府在项目引进中提供决策参考,增强各级政府在项目引进中科学决策、理性引资,同时加强对投资方投资行为的约束,增强其责任意识和效益意识。对投产后产税不多、用工不够、占用优惠资源多、对地方财政贡献率不高的项目,进行预警。 6、对招商引资新落户项目,在企业筹建期,主动上门提供政策宣传,帮助企业尽早了解本地区的办税流程,重点宣传企业在开办之初涉及到的固定资产购置、设备采购、纳税人资格认定等政策,尤其是对涉及企业能否以及如何享受税收优惠的事项,做到提前告知、正确引导。 7、对二重等到重点项目成立专门税收服务队。涉税事项办理实行专人引领、即事即办、优先办理,开展节假日预约服务,通过提前预约,在约定的时间办理。 8、开辟重点项目办税“税收直通车”,在纳税证照等事项的办理上提供便利,及时进行有关税收认定和税收过渡,特事特办,以最快的速度,帮助企业解决涉税问题,支持项目早日投产,及时将经济发展的成果转化为税源。 9、对辖区内的在(续)建项目,实行跟踪税收服务,为每个项目确定一名服务跟踪联系人,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准确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和各项工程进度,填写在建项目跟踪服务记录,及时传达相关税收配套政策,助推企业产品升级。 (二)提供“订单式”服务:为全区重点税源企业扩张添砖加瓦 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扶持力度,尤其要突出“千百亿工程”涉及的企业和项目,要继续提供一对一的专业化服务。 10、建立重点税源客户协调员制度。引入“大客户经理”理念,为重点税源客户提供VIP服务。一个重点税源企业明确一名协调员,协调员不仅负责企业的日常税收管理,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同时直接负责收集企业的所有涉税问题和困难,负责问题和建议的提交和反馈。 11、深化重点税源服务性调研,继续实施重点税源企业“一企一策”个性化服务。区局制订挂钩联系表(见附表一、表二),各单位在此基础上可以进行扩展,调研工作由局领导带队,及时了解企业生产产品构成、经营状况、资金状况、财务核算状况,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针对各个企业不同的状况,通过量身定制的《税收政策服务建议书》,对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税收政策解读。对经受金融危机影响的重点税源企业加强调研分析。对销售下降、效益下滑的企业,要雪中送炭,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促进其转型,对逆势而上的企业,要及时兑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锦上添花,促进其做大做强。 12、开展重点税源风险预警,建立重点税源企业风险预警和应对制度,采取多种风险服务手段最大程度化解纳税人的税收风险。从重点税源企业的财务核算入手,加强财务人员业务辅导和政策宣传,规范其财务核算行为,以纳税评估为主要方式总结一般风险,通过发放短信、风险提示函加以预警提示;以深度剖析为主要方式总结典型风险,做到迅速反应、及时应对、科学决策,通过健全制度强化举措尽量降低企业的损失。以税务稽查为主要方式总结危险风险,通过案例曝光、强化宣传、上门辅导尽力避免重点税源企业危险性风险,最大程度化解纳税人风险,提升纳税人税收遵从度。 13、强化对“走出去”企业的服务。部分大企业在境外设有机构,要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积极宣传其投资所在国的税收法律及其与我国的税收协定,使其充分享受税收协定的待遇,以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使其做大做强,从而有效发挥地方经济领头羊的作用。 14、落实好各项促进转型的税收政策。密切跟踪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和帮助解决转型政策在实施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增值税转型在重点项目和重点骨干企业中顺利推进。对国家、省重点扶持的试点及项目、全市“千百亿工程”企业及**区重点项目等,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简化程序。 15、落实好各项促进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重点税源企业自主创新,促进重点税源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工业经济核心竞争力,推动“千百亿工程”目标的实现。 (三)提供“引导式”服务:为产业结构的升级快马加鞭 要最大限度地运用好国家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发展的宏观政策延续、稳定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国税部门的政策优势,继续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支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自主创新企业发展,推动全区产业结构的转型和升级。 16、建立经济运行税收质量报告制度,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按季度对本辖区内的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运行质量、固定资产抵扣等进行分析,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综合、汇总分析结果,每季度终了,必须向所在的党委、政府提交税收质量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17、加强对支柱产业的税收调研,开展对辖区内装备制造业、精细化工、新型建材、电力及设备、食品等五大支柱产业的税收研究和经济对比分析,对支持产业发展、壮大区域经济进行专题调研,不断总结产业、行业发展运行中规律,从税收角度创新举措,解决各类纳税人实际问题,为助推企业产品升级提供税收服务,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出谋划策。 18、深化增值税转型改革,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对2009年固定资产抵扣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给当地政府提出投资建议;对2010年技改投入,特别是全区100个重点技改项目,各单位要主动上门服务,帮助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引导企业利用固定资产抵扣政策,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力度,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大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力度,调整产品结构,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增强企业发展后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19、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引导,在资格认定、政策标准等方面提前进行宣传,帮助企业规避因政策不熟悉而引起的政策风险;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税收政策,贯彻落实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相关政策,为高科技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服务。 20、贯彻国家出口退税政策,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结合我区外贸出口的实际情况,将各项支持出口的有关政策及时兑现到出口企业。进一步落实出口退税“八项承诺”制度,在防范骗税基础上,优先将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导向的项目纳入“先退税后核销”管理范围,建立退税服务“绿色通道”,简化退税程序,加快退税进度,缓解出口企业资金压力。 21、落实促进软件企业产业发展优惠政策,提升产业层次。畅通与科技、地税、工商等部门沟通渠道,及时进行资质认定和信息交换。对已认定的软件企业,继续按财税部门文件要求,实行两免三减半等税收优惠。同时落实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的即征即退政策。 22、全力支持“两化融合”示范性试点企业工作。根据“两化融合”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电力电器、五金工具、船舶制造等示范性试点行业调研,加强政策扶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 23、落实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优惠政策,促进本地区研发活动的深入开展。主动向当地研发机构宣传政策,及时为相关单位办好税务认定和指导,充分利用这一政策来支持本地区科技产业化的发展。 24、落实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经济绿色增长。鼓励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发展;落实好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医药产业、新光源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海洋工程产业发展;抓好国家发展循环经济和保护资源、能源的出口退税政策,促进全区循环经济的增长。 25、落实企业重组的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和优势企业以资本、关键技术、发明专利、品牌、市场为纽带的企业兼并重组,发展企业集团,壮大企业规模。 (四)提供“保姆式”服务:为创业型城市的建设全力以赴 推进全区创建创业型城市建设是国税部门推进跨越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26、成立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局局长任组长,各税务分局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服务跨越发展国税励志先行”主题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在落实好《40条扶持创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富有成效地开展好创建工作。 27、加强建设创业型城市的宣传,营造建设创业型城市的氛围。各单位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积极参与建设创业型城市的各项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税收讲座,挖掘税收政策优势,加强对建设创业型城市的宣传和报道。区局成立创建创业型城市建设宣传小组,专门负责对建设创业型城市的宣传,对服务跨跃发展,国税励志先行活动的报道,使全社会感受和了解国税部门鼓励创业、支持创业的诚意及各项举措。 28、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优化办税服务,实现纳税服务点点通。强化网上办税服务,加强办税网点建设,加强办税服务厅窗口职能整合,实现纳税申报业务网上通办,涉税基本业务网点通办,办税服务厅综合业务一窗通办。全局实现基本涉税业务就近办税、快捷办税和基本税收业务一窗通办、全区通办。 29、成立全民创业税收服务中心,开展全民创业税收支持行动,为创业纳税人提供专业的政策服务、信息服务和税收指导服务。梳理新办纳税人须知,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流程、税收政策、疑难协调等专项支持。采集待办、在办和新办纳税人相关信息,在办税场所发放税收服务卡,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为纳税人提供一对一的服务。及时总结全区私个经济运行特点,做好自主创业人员税收顾问,帮助私个经济经济在发展中用足用好税收政策,支持全民创业行动。 30、积极扶持中小型企业发展。针对刚创业、刚起步的个体、民营等弱小企业,要有效运用财税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增强其竞争力。为创业型企业发展“出点子、想对策”活动,努力为企业“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31、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新创业人员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创业指南》中规定各项优惠政策,要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及时兑现。 32、继续加强纳税人维权中心建设,规范项目税收检查方式和交数,畅通纳税援助、救济通道。运用税收短信平台公开自主创业服务中心联系方式,打造税收短信BBS服务,发放新办纳税人提增提醒信息,加强各环节为纳税人服务情况的调查,组织纳税人对国税服务工作的短信投票,接收并回复纳税人提问及投诉。 33、切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对与区局结对的谷阳镇辖的2个社区,按照结对要求,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摸清情况,提供专业的税收服务,解决创业者的办税难题,增强创业者的自信心,激发创业者的积极性,确保市政府提出的“保姆式服务”全面落实到位。 34、广泛开展送税法、送政策服务活动。(1)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咨询窗口及各新闻媒体等,宣传国家鼓励支持全民创业的各项税收政策,营造支持全民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2)以网络为依托,宣传全民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和办税流程。(3)在四月份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在国税网站开展“创业与税收”专题在线访谈,与广大创业者互动,引导全民创业。(4)成立国税创业专家指导团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 35、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鼓励农业经济发展,充分用好各项涉农优惠政策。积极兑现落实促进农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对销售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减征、免征增值税,切实落实促进农业合作组织发展等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开辟农村创业新天地。 36、用足用好支持创业的各项税收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安置富余人员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安置残疾人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等。 37、继续开展新办企业办税员的免费培训,规范创业者办税行为,帮助创业企业规避不规范办税行为带来的办税风险。 38、鼓励大学生创业就业。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需求,深入驻镇各大高校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39、制作并免费发放《创业办税“金钥匙”》光盘。及时收集、汇总各类最新的税收政策,按税收政策、证照办理、办税流程、税收优惠等类目进行分类,汇编成光盘,免费发给创业人员, 40、营造宽松的纳税环境,保护创业者积极性。对个体工商户升级为私营企业的,在不具备查帐征收的条件下,实行核定征收。充分运用纳税提醒等手段,对管理类事项的违章实行告诫制度,不处罚。 41、提升服务层次,推动全民创业。发挥税务机关自身联系面广的优势,认真落实帮扶措施,为创业者提供政策,信息,技术,市场,人才和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帮扶,创造公平执法,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 (五)提供“保障式”服务:为地方政府财力的增长尽心尽职。 **的跨越发展离不开强大的财力支持。国税部门要在为地方政府增加一般预算收入中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多渠道开辟源头,使各级政府在跨越发展中能够“财大气粗”。 42、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促进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继续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努力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收入任务指标,同时,加大代征力度,做好代征工作。 43、加强所得税管理,促进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继续把所得税作为挖潜增收和增加一般预算收入的重点,在抓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强化所得税分类管理、加强所得税纳税评估的同时,对一些涉及民生的重点行业,如房地产等行业加强管理。 44、支持配合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促进一般预算收入增长。在处置好税收风险的基础上,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主辅分离企业的后续管理和交接工作,鼓励企业开展第三产业,增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45、实行个体工商户国地税联合征管,促进一般预算收入增长。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定额核定、停复业管理、申报征收、税务检查、非正常户认定、注销管理等税收征管工作,扩大税基,提高个体税收中一般预算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 46、加强非居民收入的所得税管理,促进一般预算收入增长。加强与外经等部门的联络,充分利用国际情报信息,加强对非居民涉及热钱、股权转让、投资溢值、境外劳务等行为管理,加强对外资分利行为的监管,加强对金融企业海外拆借资金代为支付境外利息的检查,强化非居民收入的所得税管理。 47、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继续贯彻落实文化体制改革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科研机构改制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服务业发展,增加第三产业税源,增加对地方财力的贡献。 48、加强反避税管理,促进一般预算收入增长。对长期亏损的外资企业,充分利用国际情报交换,加强对企业支付佣金真实性的审计,防止企业虚列成本开支,从而增加所得税收入。 49、加强对落户投资项目的评估,促进一般预算收入增长。对合同约定期内,没有达到投入产出预期的项目投资,加强对其土地出让增值受益、拆迁补偿费的所得管理,既确保了地方政府有限的土地资源的价值,同时又能增加一般预算收入增长。 50、树立大收入观念,做好外来企业的税收管理,促进一般预算收入增长。一方面要做好来本地投资的新的分支机构的证照办理,防止税源流失,尤其是所得税税源的流失,另一方面深化服务,利用税务机关优势,支持各级政府“筑巢引凤”,吸引落户企业的上下游企业来镇投资落户。 (六)提供“提醒式”服务:为和谐征纳关系的构建提质增效 按照“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工作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国税部门的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全力以赴为企业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51、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公告》,引导纳税人全面了解其应享有的权利,增强纳税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告知纳税人所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方便其准确、快捷地完成纳税事宜,促进纳税遵从度的不断提高,进一步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52、深入开展“四全两效一品牌”活动。围绕“四全两效一品牌”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突出服务经济、服务纳税人和服务基层,实现“税收管理科学精细,纳税服务优质高效,业务流程规范简便,税收执法公平公正,征纳成本有效降低,满意程度持续提高,国税事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 53、落实各项税收服务制度措施。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认真落实税收政策解读、纳税咨询、权益保护等十项服务举措,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及时兑现纳税辅导、税收救济、行为规范、质量评议等八项服务承诺,进一步提高税收服务质量和效率。 54、强化效能建设,推动效能革命。(1)简化办税流程,积极推进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等多种办税方式,简并各类办税环节,简并普通发票票种,简化减免税审批程序,完善出口退税申报审核,提高办税效率。(2)提升信息化办税效率,全面建设国税电子影像管理系统,形成一个“集中、统一、规范、高效”的电子化服务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全程服务和监控,减少办税环节,共享办税资料,着力解决纳税人“多头找、多次跑”的问题。 55、逐步扩大国地税联合办税范围。不断加强国税局与地税局之间的协调配合,能共同办理的事项尽可能共同办理,在联合开展税务登记、个体税收征管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在纳税评估、纳税检查等工作中的信息交流和资料共享,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56、建立纳税人需求信息采集处理制度。按季广泛征集纳税人需求,并按季度撰写纳税人需求和处理报告。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咨询岗、管理员到企业进行评估辅导、稽查人员开展稽查、召开税企座谈会、上门走访征求意见、新闻媒体的访谈节目、短信呼发送系统、集中性政策宣传培训会等形式,多渠道收集纳税人的纳税需求。同时要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协调制度,共同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三、主题活动进度安排 “服务跨越发展,国税励志先行”主题活动是今年的一项主要工作之一,贯穿在全年各项工作之中。主要内容的进度安排如下表,各单位可以参照本表,制订活动项目安排表。|
序号 |
活动项目 |
时间安排 |
牵头部门 |
|
1 |
制订主题活动贯彻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 |
3月份 |
办公室、征管科 |
|
2 |
全面动员、学习 |
3-4月份 |
办公室、征管科 |
|
3 |
重点税源服务性调研工作计划 |
3-4月 |
各税务分局 |
|
4 |
重点项目挂钩联系计划 |
3-4月份 |
征管科 |
|
5 |
组建重点项目服务专家团队 |
3-4月份 |
各管理分局 |
|
6 |
开展《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宣传 |
3-4月份 |
各管理分局 |
|
7 |
重点税源服务性调研 |
3-11月 |
各管理分局 |
|
8 |
开展重点税源“一企一策”活动 |
3-11月 |
各管理分局 |
|
9 |
开展“走出去”企业服务活动 |
3-11月 |
各管理分局 |
|
10 |
为“千百亿”工程企业送政策活动 |
3-11月 |
税政科 |
|
11 |
开展帮扶结对服务 |
3-12月份 |
各结对单位 |
|
12 |
重点技改项目调研 |
3-12月份 |
税政科、各管理分局 |
|
13 |
支持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促进企业第三产业发展 |
3-12月份 |
各管理分局 |
|
14 |
经济运行税收质量报告 |
每季度 |
计统科 |
|
15 |
税收政策解读 |
每季度 |
各管理分局 |
|
16 |
新办企业办税人员免费培训 |
每季度 |
一分局 |
|
17 |
与工商、地税、房管部门进行信息交换 |
全年 |
征管科 |
|
18 |
开展纳税人维权行动 |
全年 |
征管科 |
|
19 |
纳税服务点点通 |
4月份 |
征管科、一分局 |
|
20 |
建立全民创业税收服务中心 |
4月份 |
一分局、相关科室 |
|
21 |
“创业与税收”专题在线访谈 |
4月份 |
办公室 |
|
22 |
组建国税创业专家指导团队 |
4月份 |
征管科 |
|
23 |
国地税个体税收联合征管 |
4月份 |
征管科 |
|
24 |
全区软件企业专项调查 |
4月份 |
各管理分局 |
|
25 |
开展全民创业税收支持行动 |
4-12月份 |
办税服务厅 |
|
26 |
对重点项目进行税源评估 |
4-11月份 |
各管理分局 |
|
27 |
重点项目挂钩联系 |
4-11月份 |
各管理分局 |
|
28 |
08-09落户投资项目项评估 |
5-11月份 |
各管理分局 |
|
29 |
涉农企业走访 |
6月份 |
税政科 |
|
30 |
农业产业化专题调研 |
6月份 |
税政科 |
|
31 |
非居民收入专项检查 |
6月份 |
七分局 |
|
32 |
房地产行业专项检查 |
下半年 |
稽查局、相关科室 |
|
33 |
中小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检查 |
9月份 |
税政科 |
|
34 |
主题活动专项考核 |
12月份 |
征管科 |
|
35 |
总结、评比、表彰 |
12月份 |
征管科 |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转变服务理念。“服务跨越发展,国税励志先行”主题活动是国税部门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布署的重要举措,既是**实现跨跃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国税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税收服务是税收核心业务的理念,把“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作为服务的目标和方向,树立积极的纳税服务理念,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道德要求向行政行为转变,由防范打击向管理服务转变。全体国税干部要以“服务跨越发展,国税励志先行”主题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全力服务发展,奋力争先作为,展现国税风采,树立国税形象。
2、突出重点,切实抓出服务成效。各单位要按照“服务跨越发展,国税励志先行”主题活动的要求,在实践中深化对税收服务的认识和理解。要注重服务必须与日常税收工作实践相结合,加强对税收服务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管理。要做好宣传工作,将相关情况向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汇报,积极向党政信息刊物投稿,营造声势。要在实践中建立长效服务的机制,挖掘服务工作重点,在实践中创新服务的方式和举措,开展特色服务活动,提升服务的绩效,打造在全区乃至全市受政府好评、受纳税人好评、有影响力的税收服务工作。
3、强化督查,切实推进各项活动。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区局将“服务跨越发展,国税励志先行”主题活动列为全年纳税服务考核的主要内容,进行专项的督查和评比。各单位要按照区局总体要求和活动安排,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有序推进。征管部门作为本次活动的牵头部门,要及时做好活动的协调和督查,定期通报,及时考核,年终区局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评比、表彰。(具体考核办法见附表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