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稽查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弘扬优良作风,提升管理质效”专题讨论的通知》(饶国税函〔2012〕11号)精神,为进一步统一全体干部职工务实创新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升作风建设水平,市局决定,在全局开展“弘扬优良作风,提升管理质效”专题讨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营造“创新、务实、亲民、严谨、清廉”之风为基本要求,以突出德兴国税实践特色为重点,围绕“弘扬优良作风,提升管理质效”这一主题,通过开展思想大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国税干部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作风建设的基本思路,全面落实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使全体国税干部“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依法治税、科学管理、从严治队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行业建设的各项制度措施以及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政务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讨论内容 紧扣“弘扬优良作风,提升管理质效”的主题,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思考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领导作风上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僵,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拖,解决为政不廉的私、奢、贪、腐,切实做到“去庸求进、去虚求实、去懒求勤、去伪求真、去贪求廉”。 (一)讨论加强作风建设与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本职工作的关系,本单位、本部门、本人存在哪些与提升管理质效不相适应的作风问题,应如何改进; (二)讨论如何在本单位、本部门大力营造狠抓落实之风、勇于创新之风、勤奋好学之风、调查研究之风、清正廉洁之风; (三)讨论在统筹依法治税与促进发展的关系中,如何强化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 (四)讨论在统筹提高质量与注重效率的关系中,如何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建立税收与经济良性循环的发展态势; (五)讨论在统筹强化征管与优化服务的关系中,如何既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又提高纳税遵从度与满意度; (六)讨论在统筹狠抓落实与开拓创新的关系中,如何把握关键点和突破口,如何稳固基础工作、突出创新特色; (七)讨论在统筹以人为本与从严治队的关系中,如何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发干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八)讨论2012年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重点、难点、风险点、创新点和特色点,如何圆满完成国税各项工作任务。 三、讨论形式 此次开展专题讨论的重点一个是“破”,就是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每个干部自身的思想作风情况,深入剖析作风的现状,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哪些差距,影响和制约发展的不良作风是怎么形成的,根源在哪里。讨论的另一个重点是“立”,就是要总结有哪些好的作风需要继续传承、发扬光大,还要树立什么样的作风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讨论中查找出的问题如何及时有效地予以整治和解决等等。专题讨论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如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心发言、座谈会、研讨会、主题演讲会、撰写心得体会等。 (一)党组中心组学习讨论。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形式,集中领导班子召开学习讨论会。会前要确定中心发言人、辅助发言人及发言主题,提交纸质发言稿。 (二)召开主题演讲会。召开全局干部大会,推选8名代表主题发言,达到广泛交流,形成思想共识。(主题发言内容安排另行通知) (三)召开研讨会。以支部为单位,组织讨论,班子成员下到分管单位、部门参加讨论。 (四)座谈会。**市局班子成员将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深入挂点单位,组织召开以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代表为对象的座谈会,通过多层次交流、透彻讨论、深入剖析,把握全系统加强作风建设、提升管理质效的重点和难点。 (五)撰写心得体会。每位干部撰写一篇心得体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党组全面负责全局的作风建设大讨论。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讨论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要通过讨论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积极提出整改措施,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注重工作结合。开展“弘扬优良作风,提升管理质效”专题讨论活动,要注重与学习省局张贻奏局长《弘扬优良作风,提升管理质效》辅导报告精神相结合,注重与全市国税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相结合,注重与深入落实全省、全市2012年国税工作要点相结合,注重与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整治,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相结合,寓讨论于工作实践中。 (三)突出讨论实效。加强作风建设,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执行、重在实效。要把讨论当作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在工作中开展讨论,在讨论中统一思想,在统一中推动工作,用各项国税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作风建设讨论的成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宣传栏、学习园地、办公内网等载体,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成效。请各单位、各部门及时将好的做法报人事教育股,本局将定期编发信息专辑,并将优秀信息上报**市局。围绕主题,各单位、各部门可任选一讨论内容,在开展讨论的基础上形成有质量的讨论报告提交市局。同时,请各单位、各部门于3月8日前将本单位开展讨论的情况总结及个人心得体会报人事教育股。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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